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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唐县2017年城区小学升初中招生实施方案
  【日期:2017-08-18 17:16:43】  【单位:高唐县教育局】  【发稿人:】    

各城区初中学校:

为确保2017年我县初中学校招生工作有序进行,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发【2017】8号)和《聊城市教育局关于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意见》(聊教字【2017】69号)文件要求,现就我县小学升入初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为指导,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按户籍所在地“划片招生,免试就近入学”的招生政策。对于能随班就读的残疾少年,任何学校不得歧视和拒收,并为其学习、康复提供帮助。

二、城区中学招生时间和招生区域

城区初中学校招生时间为8月20日至27日,招生区域见下图。

 

三、招生办法

(一)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无条件接收辖区内小学毕业生免试入学。

1.城区初中学校划片招生范围由县教育局确定,确保小学毕业生全部就近入学。城区学校划片招生的依据为我县城区当前小学毕业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依照街道、路段、小区、等划定适当的区域,保障辖区内小学毕业生免试就近入学。

2.小学升初中按户口和居住地址参与划片招生,与所就读的小学无关。监护人和学生持小学毕业证明、全家户口簿、产权证(附购楼原始单据或税票)、按服务区学校网站通知具体时间去服务区学校审核证件

(二)保障进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权益

2017年进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到公办学校入学,报名时需同时提供以下三项证明材料,入学后享有和本地学生同等待遇。

1.进城经商人员,需提供1年以上的高唐县城区工商营业执照,并提供经营场所证明如产权证或门市租赁合同(包括房主的身份证、房产证)。

进城务工人员需提供人社局备案的1年以上的高唐城区正式劳动合同证明(含劳动保险证明)。

2.进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高唐县城区的居住证明。

(1)高唐户籍非城区户籍随迁子女需提供监护人在城区的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含购房发票),按照监护人房产证参与划片招生。

(2)非高唐县户籍随迁子女需提供公安部门签发的居住期1年以上的居住证。按照监护人居住证载明的住址参与划片招生。

3.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及随迁子女户籍所在地户口薄和小学毕业证明。

以上各项证件需同时提供原件、复印件(统一装档案袋,学校存档)。由学校到相关部门进行认真核查,严格把关。开学前教育局将和纪检组以及其它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进行审核,如发现入学证件造假情况,取消学生在城区就读的资格,并视情节追究相关校长和招生人员的责任。

多处房产的,报名时只准选取一处学校。

以上证件时间限制均截止到当年的8月20日。

(三)重视特殊教育招生

高唐县通过特教学校、随班就读等途径,保证各类残疾少年顺利入学。对能适应普通中小学学习生活的残疾少年,按划片招生,要求随班就读的,任何公办学校不得因其残疾而歧视和拒收。

(四)录取方式

城区初中招生首先采取单校划片方式录取,录取顺序依次为片内常驻户籍、片内有居住证的非高唐县户籍随迁子女、片内有房产的高唐户籍非城区户籍随迁子女。

当以上录取方式仍不能满足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就读需求时,教育局将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协调安排到招生计划不足的城区及城区周边中学就读。

(五)2017年城区小学升初中实行网上报名

为减轻学校和学生家长报名工作的压力,做到公平、公正,2017年城区小学升初中采取网上报名。凭小学毕业证书编号和学籍号登入报名系统,选取志愿学校,确认。学校网站公布监护人验证具体时间,符合报名条件的学生只能选取一所学校,对于不能录取择校生,最后县教育局统一协调到有空余学位的城区初中或城区周围的初中学校就读。

报名网址为:http://47.92.31.1:8421

城区小学升初中招生报名流程:

8月20日—21日,网上志愿选取;

8月22日—24日,现场材料审核(22日审核城区常驻户口小学毕业生;23日和24日审核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小学毕业生;)

8月25—26日,复核材料;

8月27日   各初中学校公示最终录取结果;

四、严格招生规定,规范招生秩序

(一)严格控制班额。严格落实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解决城镇普通中小学大班额问题有关事宜的通知》(鲁政办字〔2015〕152号)要求,2017年初中七年级招生班额不超过50人。

(二)严禁出现集中接送托管学生现象

任何学校不得跨范围招收远距离学生,不得出现租车、小饭桌、托管之家等集中接送托管学生现象,更不得违规收取任何费用。开学后教育局将和纪检组以及其它有关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仍然存在招生大班额、类似小饭桌托管现象的学校校长和招生人员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 县教育局实行辍学率、超规模、大班额、跨片区招生等违规招生通报制度。对违规招生学校校长,实行纪检组、分管干部和招生工作的副局长约谈制度。

(三)规范学籍管理

中小学其他年级学生学籍管理依照上级相关要求,任何中小学存在大班额的年级、班级一律不允许招收插班生。每学年开学前一周由转入学校申请,经县教育局批准后方可招收符合转入要求的插班生。

五、咨询、监督电话

在小学升初中招生期间县教育局在高唐县文化艺术中心(文化广场东临)设立咨询处和咨询电话,同时县直初中学校也开通咨询电话对各位家长存在问题进行解释。

    高唐县教育局招生咨询电话:18063550705

第一实验中学招生咨询电话:18865231086

    第二实验中学招生咨询电话: 06357123350

    时风中学招生咨询电话: 18063569037   

为确保招生工作公正和透明,县教育局邀请县第七纪检组监督招生工作,在招生过程中存在不良现象可随时举报。

    监督电话:0635—3900652

六、规范招生秩序,严格招生纪律

现在,我县使用的学籍管理系统是全国联网、统一的管理平台,小学升入初中时,直接采用小学信息,因此小学毕业生必须向学校提供全国学籍号、真实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等相关信息。否则,造成的遗留问题由当事人负责。各学校不得为未报到的学生注册学籍,严禁抢注学籍。

七、加大查处力度

各学校校长为落实招生秩序的第一责任人,重点纠正不按就近原则安排入学、超范围招生、随意接受择校生等行为。按照《山东省对违规从事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责任追究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5号)的要求,对违规、违纪行为的责任人员进行严肃处分,对于擅自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高唐县教育局

一七年八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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